民事诉讼
1、接受委托,代写民事起诉状与答辩状;
2、代理委托人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、申请先予执行;
3、代为起诉和应诉,代为提起反诉;
4、出庭参加诉讼,参加法庭辩论;
5、代为上诉、申请再审。
刑事诉讼
1、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,代理申诉、控告,申请取保候审;
2、接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,担任辩护人;
3、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、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。
行政诉讼
1、代理行政诉讼案件
(1)代当事人撰写起诉状或答辩状;
(2)参加法庭审理;
(3)依委托代为上诉、申诉,代写上诉状、申诉状。
2、代理行政复议案件
(1)代为申请复议;
(2)申请停止执行、变更或撤销行政行为及请求赔偿;
(3)参加行政复议程序;
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
1、协助委托人与对方当事人签订仲裁协议;
2、协助委托人制作仲裁申请书;
3、协助委托人制作仲裁答辩书;
4、协助委托人制作仲裁保全措施申请书;
5、协助委托人指定仲裁员;
6、参加开庭审理;
|